湖南2008年影视节目制作类、摄影摄像类考试安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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福建招考网整理自:湖南省教育考试院 2007-11-30 11:13:50 |
七、影视节目制作类、摄影摄像类 (一)考试内容及分值 影视节目制作类和摄影摄像类专业考试总分均为300分,考试内容及分值为: 1.影视节目制作类专业 (1)文艺常识综合测试(100分); (2)编写故事(100分); (3)影视作品分析(看片后写分析文章,100分)。 2.摄影摄像类专业 (1)画面组合(根据所提供的若干画面组合成一个画面叙事段落,150分); (2)影视作品评析(看片分析,150分)。 (二)考试安排 报考影视节目制作、摄影摄像类专业的考生凭《专业考试证》、身份证于1月12日至13日到湖南大众传媒职业技术学院(长沙市星沙特立路5号)报名缴费,1月14日至15日考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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